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地方政策法规 > 东莞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5日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