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共10家)
一、2023年度-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8家)
(一)东莞市展能慈善基金会
(二)东莞市大朗慈善会
(三)东莞市长安慈善会
(四)东莞市寮步慈善基金会
(五)东莞市瓦蓝栈公益基金会
(六)东莞市黄江慈善基金会
(七)东莞市农商银行教育公益基金会
(八)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慈善会
二、2024年-2026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2家)
(一)东莞市启信公益慈善服务中心
(二)东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