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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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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油页岩的资源税适用税目的批复
粤地税函〔1995〕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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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茂地税发〔1995〕33号请示收悉。关于油页岩(又称煤油页岩或油母页岩)的资源税适用税目问题,经研究,省局意见,油页岩属于非金属矿产品,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矿产品划分的规定,应归入“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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