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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6-06-13
有效级别:
无效
补充说明: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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