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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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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疏通办税缴费痛点堵点难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广东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在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清单》内的税费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

二、《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办理等办税费事项。广东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和税收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清单》,并在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纳税人和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查阅《清单》及操作指引,也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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