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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江税函〔202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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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详见附件),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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