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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1 17:07: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坚持落实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从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等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定向选派与不定向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直接立案检查,或先组织自查再按一定比例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对2021年度年628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实现自查查补收入1.88亿元,立案查补收入12.86亿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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