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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采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26 12:5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事项名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采集

  【事件描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受理部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

  【办理时限】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时限

  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系统接收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采集提交资料清单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办理流程】 

  1.机构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及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填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采集:

  (1)采集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及个人实名认证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采集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

  (2)采集人员从业信息。涉税服务人员所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后,由法定代表人及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新增涉税服务人员入职。再由涉税服务人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确认加入机构。(注: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的人员信息采集,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直接采集)

   3.公告。税务机关将已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温馨提示】

  税务师事务所先办理行政登记,再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

  【收费标准】 

  无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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