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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26 13:3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事项名称】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

【事项描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机构及人员基本信息、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奖惩信息等总体情况。年度报告可进行修改补充。

【受理部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办理时限】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时限

次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系统接收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1

【办理流程】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录入《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在3月31日前,查询已报送的上年度《涉税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对相关要素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后重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温馨提示】

【收费标准】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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