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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优化税收管理服务
大力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新业态发展
发布时间:2020-09-07 10:40: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推进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汕头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市税务局研究制订若干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助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健康规范发展。

1.支持新业态纳税人开办经营

推行网上非接触型办理,提升电子税务局套餐式服务,新业态纳税人开办环节0.5日内办结,线下推行集成表单,门前即到即办;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注册的自由职业者发生纳税义务的,只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即可自主办理临时经营设立登记,也可委托服务平台代办涉税业务。

2.增进新业态纳税人办税便利化

进一步精简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等业务的线上办理流程,推行“一次不用跑”改革,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推进主附税费“一次全申报”,实现主附税费合并申报,提供便捷申报服务。

3.优化新业态纳税人领票用票服务

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施发票申领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新业态纳税人领票用票便利度。对符合《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定且具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实行由税务部门委托其代征税款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简化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注册的自由职业者在办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后,符合规定的实行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5.丰富自由职业者完税证明开具途径

新业态自然人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全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银行智能设备自行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拓宽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渠道

新业态平台自由职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无需填写纸质资料,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通过“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就可以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清缴社保费、调整缴费基数、变更险种、停保、变更联系人方式等多项业务的办理。

7.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业态发展

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强化暖企、助企措施,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实施精准监管,规范税收秩序。

8.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服务

加大对新业态纳税人和从业人员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积极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普及推送新业态(共享经济服务平台)相关的税收政策,提高新业态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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