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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09:38: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税收职能,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扎实有效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部署要求,结合汕头经济发展和税务工作实际,推动全系统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全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辅导讲座,推动形成党委示范学、支部组织学、个人主动学、持续跟进学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市税务局加强形势研判预测,综合施策精准应对,实现了“减”与“收”的良性循环。

(二)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融入省政府“数字广东”建设,形成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税务证明事项。优化税收征管类业务办理事项及流程,全面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全面实现六个税费种“主附税费合并申报”。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大电子税务局线上“套餐式”办理推广力度,线下符合条件的全部实现即到即办当场办结,线上申请当日办结。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统一操作模式,监控注销流程办理进度,坚决杜绝逾期注销。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策研究,向上级申请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汕头经济特区要根据新的实际做好“侨”的文章的指示精神,研究支持汕头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税费政策并积极向上级申请。

(二)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持续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2020年,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3次,集中清理1次。同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进一步完善市级政策法规库。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统一案件定性、裁量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集中审理,提炼形成“说理式稽查报告”等3个类型公文范本12种,建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等3类稽查案例库30个。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337台,已完成具有独立执法主体地位且有现场执法需要的单位执法记录仪的配置工作。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汕头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明确市、县两级法制审核标准。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

(三)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发挥税务、公安、海关、人行四部门“打骗打虚”违法犯罪活动监管合作平台,成立税警联络机制办公室,积极探索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办案、案件移送和备案制度,协同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铁拳。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不断加强执法监督,责任追究改变了以往仅采用“批评教育”单一形式的问题。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一是扎实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组织开展为期33天的线上公开课、11场模拟考试,2020年共有101名考生参加考试并全员通过。二是认真落实税务执法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对未取得执法资格或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市税务局牢牢把握“严”的形势和“紧”的要求,在将执法人员经费、执法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的同时,把好执法经费支出政策关、程序关、凭证关,确保经费开支依法依规。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有效监督公权力。组织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全市税务系统共50个单位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对外公示。

(二)加强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内部监督。一方面,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聚焦年度督察审计监督重点,统筹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开展督察审计监督。

(三)完善社会、舆论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采取常态化督导、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编发暗访情况通报,加强对税务人员履职规范性和廉洁性的监督管理。二是主动对接外部监督部门,了解和研判外部监督的需求,做好外部监督的配合工作。三是注重把外部审计结果作用于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形成“加强配合-整改追责-改进提升”工作闭环。

(四)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肃执纪,强化追责问责,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严格落实线索处置标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案件呈批、审查调查、审理、处分和执行各环节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发挥案件办理对税务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全面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升审理工作质效。持续优化税务复议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依法依规抓好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依法分类归口管理,先后制定来信来访处理办法、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暂行办法、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舆情、应急”三位一体的研判应对一体化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完善公开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做好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及时推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企业上报公布,强化信用关联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积极协助汕头市发改局等部门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红黑名单”的报送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对符合撤出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撤出公布,鼓励信用修复。

(二)突出重点学法内容,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充分依托“学习强国”、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兴税等现有网络教育资源,打造汕头税务系统网络普法阵地。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举办学法讲座,对重要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提供解读。开展一年一度的学法考试活动,以考促学。

(三)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年度培训等培训中重点安排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四)创新宣传解读方式,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一是制作税务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税收法治宣传产品,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各类新闻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展播,其中微电影《来碗牛肉粿》等两部作品获得“税暖我先知”短视频大赛二、三等奖,微视频《个人所得税的小世界》获得第二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优秀作品奖。二是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组建税收普法志愿服务队,向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送政策解疑惑,开展税收法治体验主题活动。三是依托市中山公园“税法知识走廊”、青年志愿驿站、“诚信示范商业街”新厦路、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税收普法阵地开展普法宣传,其中“汕头市中山公园”税收普法项目获得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法治综合水平。一方面,实施法制部门专业人员配备“12366”计划,通过绩效考核,配齐配强法制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制定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制度,探索公职律师跨区域管理。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法治领导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小组作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将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纳入考评。

(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总结宣传税务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做法,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

2020年,市税务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挖掘、执法风险防控和税费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开拓思路、锐意创新,有效保障各项税收执法活动规范运行,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推动汕头特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以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提升税务部门整体效能。在前期完善岗责体系、抓好建章立制和改进业务文本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创新,打造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清正廉洁的税务品牌。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税资政,加强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健全高质量税费征收体系,围绕汕头华侨试验区、亚青会等地方重点项目,狠抓政策落实,对标先进地区,不断优化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权利救济、监督保障体系,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制度建设质量;加快构建新型执法管控体系,纵深推进“三项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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