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头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2-03-31 15:20: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履行税收职能,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实现了“十四五”时期汕头税收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相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部署要求,结合汕头经济发展和税务工作实际,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形成党委示范学、支部组织学、个人主动学、持续跟进学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健全地方税种协调管理内部机制,推动多税种全链条联动管理,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强化对大宗土地拍卖契税跟踪入库,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巩固拓展“减”的成效,牵头开展涉企减税降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之路以及“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迅速编制出台了《支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制定实施“减负担、降成本、增活力十项举措”,积极争取上级出台支持汕头亚青会和活力特区建设的专项税收政策措施,为汕头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完成全市税务系统共50个单位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对外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高效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出口退税“快报、快审、快批”特办方式,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壮大发展。

(四)全面提升税费服务质效。精心打造“e心智税、尽汕尽美”纳税服务品牌,试点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实行“十一税”综合申报,实施存量房交易征收模式改革。创新打造服务大企业大项目发展新模式,构建“首席联络员+专业团队”的服务新模式,被评为汕头市“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一体推进“整合办税资源+集约处理高频业务+推行简事易办”,全市办税平均等候时间、平均办税时间以及2021年度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21年,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试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等6份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全年开展专项清理工作5次,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持续提高。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的专业性。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更新执法公示信息;坚持“文字为主,音像为辅”的原则,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修订《汕头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明确市、县两级法制审核标准。

(二)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在全省率先编制《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操作指南》,率先探索打造系统自动识别、自动提示功能,率先探索简化“首违不罚”操作流程,以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力促“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从简、从快、从优落地见效。

(三)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动态管理。加强自然人股权转让征收管理,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建立自然人股权转让“先税后变更”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管理协同、服务协作、信息共享”的税收共治格局。构建税务、公安、海关和人行四部门联合执法“3+”协作机制,推进部门合作联络向实体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充分释放四部门打击协同效应。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聚焦疫情防控筑牢防线,制发疫情防控文件,开展全面排查,构筑起全市税务系统群体免疫防线。强化舆情管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运用监测系统,全方位抓取重点涉税信息,实时预警推送相关涉税负面舆情,实现热点话题、突发事件、重大情报快速识别及定向追踪。针对重点工作,制定舆情应急预案,实现定向监测,重点管控。2021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未因舆情扩散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税收法治氛围整体向好。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全面推进“法治信访”。完善综合研判应对一体化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市局机关来信来访处理办法、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暂行办法、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等有关制度,通过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强舆情分析监控、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舆情、应急”三位一体的研判应对一体化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来信来访,确保就地、依法、高效处置化解风险。建立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实行三级值班,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二)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编写“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复议应诉能力。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梳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两微一网”平台建设,依托汕头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推送涉税新闻及税收新政,2021年汕头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涉税信息3024条次,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74条次,汕头税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30条次。

(二)强化监督形成合力。持续完善监督信息的共享机制,打通纪检、督审、人事、党建、巡察等各类监督渠道,推动一体化监督体系高效运转。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和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在集成推出“狠刹收受红包歪风十项硬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正衣冠、亮身份、严纪律”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用好“四种形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数据集成提升税费风险联防联控水平。搭建涵盖7大类25个评价指标的评价模型,在全省率先建立税收征管质量“市评价县”机制,发布全省首份5C评价分析报告。对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及开发项目实行“多税种+全链条”联动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联动管理数据库。深入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构建所得税清缴数据综合分析模型。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已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编制10个政务数据资源目录,通过获取汕头市存量房交易信息、医保信息及相关行业信息,不断提升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将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纳入考评,对查处或者通报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行为,在绩效考评中对单位和个人都实行扣分。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三个“突出”,即突出机制建设,将普法融入税收执法全过程;突出考学结合,让学法贯穿干部教育全链条;突出形式创新,在社会奏响税收普法新篇章,推动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等培训中重点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组织2021年度学法暨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全市税务系统共2250人参加考试,参考率为100%,考试及格率为100%,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税务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室,大力拓展公职律师对外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23名。扎实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线上培训、8场模拟考试,2021年共有36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7.2%。实施法制部门专业人员配备“12366”计划,通过绩效考核,配齐配强法制人才队伍。

(五)加强新闻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总结宣传税务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做法,2021年围绕国家最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支持地方发展“一揽子”政策,特别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进行解读,在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510则,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1年,市税务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挖掘;税收治理能力特别是数据管理、风险管理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2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开拓思路、锐意创新,有效保障各项税收执法活动规范运行,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推动汕头特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主动服务“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手段,持续拓展办税便利,持续提升纳税人“体验感”。三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利用,打通各税种之间的信息链条,推动数据共建共享,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四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五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权利救济、监督保障体系,持续优化税务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