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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市级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汕市财法〔2020〕10号
发布时间:2021-06-09 09:52:00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获得2019年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7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期满后按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

 

汕头市市级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7家)

 

1. 汕头市阳光公益志愿者协会

2. 汕头市蓝天救援队

3. 汕头市爱心志愿者协会

4. 汕头市天爱公益慈善基金会

5. 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6. 汕头市民营企业商会

7. 汕头市家居行业协会

8. 汕头市超市供应链协会

9. 汕头市护理协会

10.汕头市汽车行业协会

11.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汕头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

13.汕头市跃进和谐慈善义工协会

14.汕头市老字号协会

15.汕头市彩霞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16.汕头市吴垂强教育基金会

17.汕头市新厝慈善公益基金会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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