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获得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6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期满后按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4日
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6家)
一、获得2020-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3家)
1.汕头市盲人协会
2.汕头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3.汕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4.汕头市存心慈善会
5.汕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6.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
7.汕头市潮宏基臻宝首饰博物馆
8.汕头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协会
9.汕头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10.汕头市塑胶行业商会
11.汕头市预防医学会
12.汕头市联泰爱心公益基金会
13.汕头市得源利他慈善基金会
二、获得2021-2025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3家)
1.汕头市律师协会
2.汕头市慈善总会
3.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