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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汕头:5600多家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超8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12-01 16:56: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帮助企业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汕头市相关部门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助企纾困社保政策,先后对5个特困行业和17个困难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记者获悉,截至2022年9月底,已有5600多家企业享受社保费缓缴,涉及4.5万人,缓缴金额超过8100万元。

据了解,根据国家助企纾困社保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其中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起。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可以延迟到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值得一提的是,缓缴社保费对企业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没有影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参照规定执行。汕头市合胜百货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袁钰琳告诉记者,企业有100多名员工缴纳社保,每月社保费10多万元,根据规定,到目前缓缴的社保费已达50多万元。

汕头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四级主办战忠表示,22个困难行业企业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或在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由税务机关为其办理缓缴。新开办或行业类型变更为22个困难行业的企业,可自缴费登记或变更行业类型当月起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缓缴申请。汕头市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从11月开始,也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缓缴。

汕头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科副科长陈薇薇表示,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汕头市人社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及时发布政策内容和办事指引,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做好缓缴指导和答疑解惑,解除企业和职工缓缴顾虑,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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