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头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税务新闻
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城区首次实现“交地即交证”
发布时间:2024-09-09 09:47: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7月17日下午,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合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龙湖区税务局为广东金晖隆开关有限公司举行“交地即交证”仪式。这标志着汕头市中心城区首次实现“交地即交证”,让专精特新企业安心落户汕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25日,广东金晖隆开关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中标受让了龙湖区万吉工业区的一宗现代产业用地1.28万平方米。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小巨人”企业在汕头扎根发展,在中标企业签订了现代产业用地四方监管协议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前参与,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与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龙湖区税务局等单位信息共享、协同推进,做好用地登记指导和材料收集工作,在地籍调查及地籍调查成果审核等环节容缺受理,于7月17日向企业交地的同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帮助企业从用地中标到确权登记的办事时限从原至少40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于今年7月1日出台《关于试行“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遗产管理人参与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等申办指引的通知》,对管辖范围内,用地单位以划拨、招拍挂、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项目的除外),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提供“交地即交证”服务,让企业在办理交地手续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