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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09:22: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汕头市潮阳区泽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3MA4W65J278):

由于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已无人办公,多次拨打你公司税务登记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汕头税二稽检通一〔2020〕27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及其他相关账务资料,到我局稽查三组(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808室)领取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7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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