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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1:00: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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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我局检查人员到你公司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广祥路二街送达税务稽查文书,在该地址没有找到你公司,税务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你公司,此后通过邮寄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汕头税稽检通〔2022〕6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头税稽税通〔2022〕1095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税务大楼413房

联系人:邵堉斌 林琳

联系电话:88481320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2月3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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