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法〔2021〕3号)有关要求,对符合2023-2025年度、2024-2026年度的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汕头市财政局88179763、汕头市税务局88481773、汕头市民政局889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