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汕头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6日(共计31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信函方式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邮政编码:51504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