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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51: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在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基础信息维护。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布税收执法信息及行政处理结果,加强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披露,实现行政执法与政务公开同步推进。二是完善政策文件管理。及时发布最新文件及政策解读,完善专题专栏建设,通过独立模块,实现新闻、文件、政策集约化展示;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力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三是巩固税收宣传效应。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对税费优惠政策及支持地方发展“一揽子”政策进行及时全面解读,2022年在各级媒体发布宣传报道576篇次;制作税务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宣传作品,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各类新闻网站、办税厅等渠道展播;聚焦第31个税收宣传月“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实施“税惠鮀城100+”行动,联合市工商联举办税企座谈会,组织税务公职律师工作室走进产业园区、社区乡村党群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宣讲、办税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规范办理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内部会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涉税诉求。2022年汕头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已按时处理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落实《汕头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构建以办公室牵头,其他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四)巩固夯实平台建设。发挥好融媒体矩阵优势,加大报、刊、网、端、微、屏融合力度,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完善微信服务功能,推出“非接触式”办税清单,上线“税e懂”微课堂,打造“粤税通”适老化版本,不断推进服务事项“掌上办”,政策指引“码上知”。2022年,汕头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涉税信息2939条次,微博发布信息1295条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42条次。畅通“局长信箱”、12366服务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加强V-Tax可视化办税平台建设,及时解答纳税人涉税难题。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一是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实时跟进推动;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切实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顺畅;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优化指标,完善常态化监督体系,发挥对基层的导向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汕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进步空间,如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置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宣传的形式有待拓展等。针对这些问题,汕头市税务局将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基层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制作推出形式新颖、简明易懂的宣传产品,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481563;传真:0754-8848156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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