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汕头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取得良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会议集中学习,对加强法治学习、推进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公职律师工作室、税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平台深入学习,打造“党委第一议题带头学、支部组织生活清单学、青年理论小组研讨学”联动学习机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决落实优惠政策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有效回应和解决群众涉税费需求,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捷高效享受优惠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坚持服务大局,倾力支持地方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全市发展战略,发布“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大承诺”。建设“智税助力潮商发展服务平台”,为86户“走出去”企业、132户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跨境税收资讯。创建粤税院士服务站(汕头站),构建专属式、定制化“产学研一体化”服务机制,对接服务在汕院士团队11人。服务党政决策,打造税收经济观察每月视线分析平台,常态开展税收经济运行监测,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缴费。通过集约统筹服务资源、规范统一服务流程和标准、智能化提升服务方式、社会化协同服务供给,全力构建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前移税费事项审批环节,减环节、减流程,依托服务前端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提级税费业务集约办理,分批次将161项高频事项全量提级到市级集约办理,对384项依申请事项扎口集约管理,实现“一口进出”,进一步提高税费服务效率。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合法性与合规性审查力度。2023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开展专项清理1次,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拟出台的税收决策依法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首违不罚”与“裁量基准”实现智能判定。探索建设“首违不罚”智能判模块,统一全市“首违不罚”执行口径,规范文书书写,强化说理教育,指导全市从准、从快、从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效率提升约75%,纳税人遵从度有效提升。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新体系,全面取消固定管户。建立健全税费征管事项清单职责制度,税费征管方式从固定管户向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转变。逐步完善税费风险管理机制。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税费监管运行机制,实现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的突破。探索进户执法行为全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实现征纳“双减负”风险“双防范。
(三)共治体系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与政数、市监和镇街、村(居)委的合作,拓宽未办税户监管覆盖面,借助社区网格化资源,探索实践“网格监管、数据赋能、协同共治、规范发展”等未办税户服务监管措施,推动未办税户服务监管再上新台阶。全市近一年涉税市场主体增幅达14%,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矛盾化解、信访舆情、应急维稳、保密管理等运转保障工作,着力建立风险研判应对闭环管理链条,推动风险防范意识更强化、风险研判更及时、处置化解更高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复议应诉办理质效持续提升。严格落实应诉工作规程,加强以案释法,指导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全系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
(二)加强信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定期梳理发送信访风险隐患提醒函,不断完善“信访、舆情、应急”三位一体的研判应对一体化机制。2023年我市未发生进京上访或较恶劣、极端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督工作。深化纪检信访举报、作风巡查暗访、社会监督等机制,主动发现、加快处置、精准处理问题线索,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打造“八小时内外”监督闭环,试行“晚点名”机制,发挥家庭助廉作用,让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法规矩之弦,自觉约束“八小时外”行为。
(二)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将特约监督员作为监督新模式,从系统外部视角强化社会监督。率先实行税收进户行为“码上监督”,构建完善内外部监督闭环,建立监督回访机制,推动实现“指尖上的监督”,上线以来共生成监督卡二维码2078个,纳税人填报1745份次,收集意见建议285条次,电话回访288户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完善。健全两微一网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在网站发布信息2737条次,微信公众号发布733条次,官方微博发布1350条次;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已处理办结。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税费服务初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全面实施税费服务智能化改造。推行“未问先送、智能引导、在线为主、话务兜底”的主动型咨询服务,推广纳税人端服务集成应用,加快推广办税缴费便捷高效、征纳互动智能响应的纳税人端服务集成应用。
(二)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扩围。制定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完善6个本地化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市有序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实现全市纳税人“开业即可开票”“开票即交付”,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发票服务。
(三)提升大数据运用,建设风险监控模块。科学编制《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建设模板》,全面征集各税费种管理部门风险分析指标模型,结合近年来全市机动车燃料零售业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留抵退税风险防控等实践经验,形成涵盖184个指标的全市风险指标模型体系库,其中10个指标被省局推广应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2023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进户行为落实跟踪管理等问题,审议通过法制审核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抓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税务执法水平,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推动培训常态化,通过“大比武大练兵”,激发税务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注重提升公职律师综合素质,举办“公职律师法律沙龙”等活动,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广泛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涉税涉费重大疑难问题调处等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促学法用法实效。在全系统开展学法考试活动,参考率及考试及格率均为100%。突出对依法依规办事和制度执行力以及治理能力的考核,把依法行政、税法宣传等关键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四)积极打造税收普法精品和品牌项目。持续加强税收政策和普法宣传,联合梅州、汕尾、阳江、云浮等地税务部门开展跨区域普法直播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与潮州、揭阳联合开展“税惠添动能 汕马加速度”跨区域联合税收宣传活动,扩大税收普法和宣传服务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2023年,汕头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及依法监管的手段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2024年,汕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树牢税收法治意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全力推进税费征管新体系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