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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税务局大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税务局大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1-B059

项目名称:汕头市税务局大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2916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7.2916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汕头市税务局大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2、项目内容:详见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工程编号:SZGJ2021330)及广大正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

3、采购预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人民币1972916.2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156365.62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72916.28元。(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参与降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签证确认方可延期。未经确认延期的,每延期一日,按工程款扣除违约金0.3%,最高不超过5%,延期超过30天终止合,同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的,成交人需立即提出意见并取得书面确认,方可认定为不属于违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5.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于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4)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4-88481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4-8712306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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