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 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汕尾税函〔2024〕32号)
发布时间:2024-06-19 10:36: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各县(区、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函〔2024〕107号)有关要求,市税务局结合汕尾实际,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请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的任务部署和措施,迅速加以落实,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安排。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面理解“春风行动”重要内涵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措施,巩固拓展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

二、始终紧抓不放,深度落实“春风行动”各项部署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发挥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保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有序推进。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努力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更大突破,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

三、勇于探索创新,打造宣传“春风行动”汕尾品牌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勇于担当使命,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问计问需,发现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推出更多便民利民、具备汕尾特色的创新改革举措。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介力度,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税务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汕尾市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1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