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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56: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汕尾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积极打造汕尾税务“阳光政务”平台,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局面,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汕尾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

2.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两微”建设。积极运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动态、税费政策等信息。积极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作用,2022年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7篇、汕尾税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64条,其中原创作品245篇,涵盖疫情防控、税法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2条,其中政策解读8条。

3.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汕尾税务围绕“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通过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企联络群辅导、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税费政策。积极在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等内容。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听量6115次。

(二)完善制度,提质增效

1.严格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及答复,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

2.推进制度落实,突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的有效性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3.打造执法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程中,系统化、具体化地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方式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每季度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开《欠税公告》,有效推动依法诚信纳税。

(三)强化监督,扩大影响

1.扩大审核范围,加强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以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体系,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的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中,通过强化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新闻稿、宣传资料等内容,严格按照流程规范,逐级审核签字把关。

2.优化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与学习强国、央广网、南方网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宽新媒体平台建设,2022年汕尾税务工作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336篇次,其中人民日报广东频道5篇次,学习强国3篇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够强。

下来,市税务局将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针对不足认真抓好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要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深化工作合力。二要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挖掘信息内容,做到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296543,电子邮箱:swsw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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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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