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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1:39: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各项工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多次批示表扬,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党委会、党支部会议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传达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思考、全面准确领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报告精神融入到税收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延缓缴纳税费等政策落实,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的税收工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方面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讲授专题法制课1次,通过专题学习会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另一方面以法治税务建设为主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打造法治文化室、办公楼文化墙等载体,宣传宪法精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向全体干部职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积极向外界展示汕尾税务系统近年来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做法及成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

三是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要求,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有效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指导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年税收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时限要求等,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布局和绩效考评,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一方面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2022年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大规模退税,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增加现金流。

二是精准发挥“税务力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依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作为,压实责任,由市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撰写《税收助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以汕尾为例》作为2022年税收科研课题。同时深入黄羌镇、南万镇调研,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服务“三农”税费政策落实、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度撰写税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案例1篇、调研报告1篇,同时,为相关企业梳理针对性优惠政策109条并汇编成册,助力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持续拓展税收宣传渠道。发挥融媒体宣传优势,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如协助省局办公室做好“退税减税稳经济 深化改革添动力”采风活动,讲好退税减税落实故事,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强心剂”;拍摄《追梦向前,“1”起同行》公益广告、《助力乡村振兴 共创“梅”好生活》短视频,宣传税务部门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乡村振兴等举措,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反馈。一方面认真开展综合税收政策调研。积极参与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制定和税制改革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水平,聘任“税费政策建议首席联络员”,为税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切实做好税收政策的评价反馈工作。盯住政策执行薄弱环节,重点抓好综合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征管措施的施行情况和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偏差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反馈。

二是高标准以税资政助企。及时对退税减税的短期影响和长期效应深入分析并向市主要领导汇报,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采纳及批示。聚焦稳住经济大盘,结合汕尾6个“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电子信息等重大项目,从行业发展、投资消费等多维度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成立“汕尾海工基地税收工作室”“陆河高新区税费服务站”等,全天候提供涉税服务,同时从企业视角开展数据分析,精准匹配优惠税费政策,助力涉税风险防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重要事项以及全年重点任务。建立市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律师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的顾问队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加强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审查,为规范依法行政和税收秩序保驾护航。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一方面规范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提高简易处罚适用标准,推广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两批次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打造“免罚+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采取签订承诺书方式加强对免罚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税法遵从度。另一方面规范制发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全过程,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的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除制度性障碍。2022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各类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

二是强化税务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税务人员法治教育,不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做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中取得通过率100%优异成绩。

三是落实学法普法责任制。一方面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建立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党支部会学法等学习制度,将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纳入常规学习内容,形成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与具体工作部署齐抓共管的格局。另一方面系统内部学法成为常态。组织在职全体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提前10天圆满完成年度学法任务,达到参考率、优秀率“双百”。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着力抓好全系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相关精神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抓严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主动核酸检测,抓实测温、验码、消杀以及日常排查、居家监测等防控各环节,积极融入地方疫情防控大局,主动参与地方联防联控,服务对口帮扶社区,推动“党旗红”和“税务蓝”交相辉映。另一方面抓细信访舆情管理。强化与地方宣传、信访、网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常态化涉税舆情监测机制,通过监测轮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工筛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涉税舆情进行7*24舆情监测,及时收集舆论信息,分析研判舆情发生的级别和程度,及时做好报告和处置工作。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推行税法援助制度,完善涉税纠纷化解渠道。组建基层法制员队伍,出台《税法援助制度》及配套文书,搭建税法援助热线,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税法援助专窗,受理纳税人争议处理。全系统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法援助”窗口8个,建立涉税争议调解中心4个,涉税费矛盾解决团队6个,全年有效化解税费矛盾争议13件,满意度达100%,相关做法得到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是重视纳税人救济权力,主动畅通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全年市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1宗,组织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全过程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与外聘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加强对案件事实、程序、适用法律等各方面研讨和举证,有效发挥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局面,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外,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规范栏目内容,优化平台功能,规范信息发布,将税务网站打造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在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系统网站运行情况检查中排名前列;对内,加强公开属性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妥善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优化办税模式,打造“零窗口、全业务”新型智能税费服务体系。一方面是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纳税人、缴费人依托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可办理业务事项386项,可实现办理的占比97%以上。全年全市各运营中心服务次数2.82万人次,全年征期综合电子办税率约为97%。另一方面是运用系统“人工预先审核”实现数据共享,简化证明流程2项,“免填报”提高70%,平均申报效率提升30%,实现全市符合条件且自愿选择无纸化申报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无纸化覆盖率达100%。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限1.22个工作日,在全省排名前列。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2年共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基层执法人员法治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等等。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税务职能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着力加强全市税收法制队伍建设,着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征程上奋力助推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

(二)持续推进精确执法,更好助力税收征管改革

一是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总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推广应用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落实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落实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落实涉税“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科学规范监管,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三是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进税法援助制度向纵深发展,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建立税务主导、多方参与的诉求收集、响应和反馈渠道。

(三)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按照税务总局、省局部署,落实好推进共同富裕相关税收政策;立足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建议收集、执行情况反馈、问题快速反应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税费政策高效高质落实。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经济考核指标,强化部门沟通,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一是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加强机关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二是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通过认真选取税收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税收违法真实案例,组织业务骨干进行案情分析、解析法律。三是结合税务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厘清流程,进行执法点评和要点式、规范性引导,力避执法争议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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