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积极打造汕尾税务“阳光政务”平台,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2020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统一协调、稳步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一)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汕尾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3篇、官方微博1199条,涵盖了税法宣传、政策解读、办税指南、税收服务等内容,同时发布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原创作品200篇,介绍汕尾税务创文创卫、疫情防控、执法服务、政风行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1.强化网站专栏主渠道作用。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网站改造升级,完成网页总体设计和特色栏目设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新闻动态,发挥网站专栏主渠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全年网站发布信息537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接听总量5257次,向社会发布政策解读数量199条,积极在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比如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公开解读政策热点,设立局长信箱,做好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精准满足群众需求。
3.打造公开透明的执法平台。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程中,系统化、具体化地公开各类办税流程、处罚标准、税收优惠、监督方式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于汕尾税务官网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有效体现执法透明化、服务无缝化、监督便捷化。
(二)畅通受理渠道,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积极回应社会各领域政府信息需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及答复,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度,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答疑解惑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确保流转运转顺畅、内容合法合规。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宗,并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并办结。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依照《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的有效性管理,切实稳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四)加快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在立足网站、微信微博等自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学习强国、人民日报周刊、中国税务报、央广网、中国报道网、新华网、南方网、汕尾日报、汕尾广播电台、汕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宽新兴媒体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0年全年,汕尾税务相关工作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刊发新闻报道372篇次,其中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瞭望、广东省电视台等省级以上传统主流媒体报道或转载26篇次,学习强国采用13篇次,央广网、中国报道网、新华网等国内、省内主流媒体报道或转载203篇次,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报道或转载56篇次。
(五)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一是完善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工作职能。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及群众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三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因地制宜的梳理形成《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0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4 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16.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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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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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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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视频动画形式运用较少。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下来,市税务局将在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针对不足认真抓好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要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更多的运用图解图表、H5、卡通动漫、视频音频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丰富政策解读栏目内容,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要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深化工作合力。三是要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挖掘信息内容,做到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四是要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以信息公开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规范、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296543,电子邮箱:swswxxgk@126.com。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