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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探寻经济特区40年发展的税收之“特”
发布时间:2020-08-26 19:0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980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珠海、汕头相继成立经济特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全国体制改革的试验田,深圳、珠海、汕头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走出了独具特色的特区建设之路,带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40年阔步前行,税收印证着经济特区发展的内生质变。回顾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历程,税收政策支持与体制机制创新如影随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税务实践创造出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既是特区成就的一股强劲动力,也为新一轮改革开放注入勃勃生机。

政策之“特”:税收优惠激发特区开放型经济“一池活水”

经济特区成立初期,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不久,各类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经济活动的政策在特区先行落地。当时,在经济特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各类减、免、退税优惠政策,有效吸引外资,为早期特区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随着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相继公布施行,我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涉外税收法律制度,为外商在特区投资发展提供了保障。

始创于1988年的珠海元朗食品有限公司是改革开放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在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伍素萍看来,外资企业落户珠海,“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特区的税收政策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在早期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伍素萍说道。

在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背景下,珠海、汕头等特区涌现了一大批“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并率先运用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特区产业经济,也由此造就了格力、金山、超声、拉芳等一批知名企业。

作为其中的佼佼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至今的29年间,迅速成长为了业内龙头,在国内市场,格力中央空调实现连续7年占有率全国第一。

“除了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格力电器在家电行业中的纳税额也已经是连续12年位居第一。应该说,格力的发展从特区政策中获益良多,从最初享受特区的优惠政策到如今能够为国家和社会承担更多的义务,各个政府部门包括税务部门始终给予了公司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表示。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特区产业最早开始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在此背景下,我国不断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和扩大研发费用使用范围,助力企业不断加大创新力度、转型升级。

图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人员正在进行实验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汕头经济特区的老牌工业企业,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同平区光华街道化工组,如今已是全国精细化学品制造的龙头企业。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研发投入大、成本高、周期长常常带来不可避免的资金压力,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光华科技总经理谭泽介绍,近10年来,公司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逾1.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约5500万元,为公司研发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服务之“特”:开拓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特区“筑巢引凤”

1987年4月29日,汕头经济特区管委会明确规定,各职能工作部门对外商询问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在国内首开政府机关对企业服务承诺制先河。

当时,汕头特区管委会各机关部门纷纷响应号召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如税务局在公开办税制度的同时,加班加点办理业务等。一系列服务创新举措为特区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吸引众多客商到汕头投资办厂,也助推了早期汕头特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图为1996年的原珠海税务部门税务征收所

“24小时内答复”制度打响了“特区效率”的冲锋号,更对推动特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对外窗口不断增加,特区的优惠政策渐渐与其他地区“抹平”,不再独特。如何解决“特区不特”的问题,持续保持特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成了各地“角逐”企业和资金的“新高地”。

好的营商环境如同阳光、空气和水,企业发展须臾不可或缺。特区税务部门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增强特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从简化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优化办税环节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在打造特区“软实力”的道路上勇当探路先锋。

以珠海为例,办税便利化改革举措层出迭见:1998年,珠海推出第一个网上办税系统;2000年,全国首个纳税人服务中心在珠海挂牌成立;2001年,珠海推行同城通办;2006年,全国第一个“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税服务厅在珠海建成;2014年,珠海首张电子发票开具……

2002年,珠海税务部门已经开始推行网上报税

“这些年的变化太大了,以前每个月都要跑好几趟办税厅,里面的人都很熟悉,现在很多事可以网上办理,不用再到办税厅排号,越来越方便了,偶尔到办税厅办业务发现不少都是生面孔。”珠海市丹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办税员陈康良感慨道。

图为如今宽敞明亮的办税服务厅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探索不仅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上获得了成效,还取得了跨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的成果。汕头与潮州、揭阳地缘相近、文脉相连、经济相融,汕头市税务部门以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为契机,联合潮州、揭阳税务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共同构建区域税收治理一体化发展框架。

据介绍,三市税务部门围绕政策落实、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的“三个一体化”目标,制定了统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优化跨市迁移流程、案件协查统一快速反应等12项合作举措,精准破解跨区办税限制等难题。开展跨区域合作以来,三市税务部门有序推进税收管理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税收营商环境深度融合的效应充分显现,为粤东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更多获得感。

创新之“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

“没想到还能在横琴参保,免去了我们的后顾之忧。”2020年3月3日,云南籍王女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横琴新区办税服务厅成功办理了首笔内地赴澳门务工人员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并成功扣缴3月份费款。

这是特区税务部门统筹税收服务发展战略的一个生动映照。40年来,毗邻澳门的区位优势、巨大的侨乡资源分别成为珠海、汕头创办和发展特区的有力支撑。新起点上,珠海、汕头迎来“二次创业”,特区税务部门始终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找准税收的定位和发力点,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服务。

2018年,举世瞩目的世纪工程港珠澳大桥正式开通,珠海与香港、澳门进入“一小时生活圈”。而早在2016年,港澳纳税人就已实现足不出户“直通”珠海横琴办税厅,有效解决办税“来回跑”的难题。

这源于珠海横琴税务部门全国首创、自主研发的V-Tax远程可视自助办税平台,让税务人员与纳税人跨境远程可视化审批互动,实现让纳税人办税“一次不用跑”和完全“非接触式”办税。此外,全国率先推出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一区一厅一中心”智能联动办税新模式……珠海横琴税务部门不断提速升级跨境办税,对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一体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税收交流方面,珠海市税务部门全力拓宽湾区税收知识和文化沟通桥梁,连续三年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税收辩论邀请赛”、参与打造的“湾区青年荟”等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多高校和青年参与到对湾区税收的思辨和交流中,提升对湾区投资发展的信心。

从“特区”到“大湾区”,是时代赋予的发展命题;从“特区”到“华侨试验区”,则是继往开来的崭新征程。

近年来,汕头依托华侨试验区积极打造侨商产业聚集区和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其中一个方向就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打造区域人才发展高地,培育壮大新业态新动能。因此今年汕头市税务部门从“一体化服务”“一揽子便利”角度,研究推出支持华侨试验区新业态(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发展的八项措施,给试验区企业带来更多办税便利和服务保障。

图为汕头市税务部门组织到华侨试验区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

八项措施以新业态纳税人、自由职业者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特别是对标港澳台等侨资企业和个人投资创业的纳税需求,推行开办经营、税费申报、领票用票等事项网上办、便利办。例如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注册的自由职业者发生纳税义务的,只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即可自主办理临时经营设立登记,也可委托服务平台代办涉税业务,实现了办税零跑动。

一系列税收管理服务措施为华侨试验区企业、侨资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注入动能,充分发挥了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作用。据了解,2020年上半年华侨试验区新增企业90家,其中新引进企业31家,总注册资本3.68亿元;截至6月底,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存量登记注册企业675家,总注册资本达456.87亿元。

40年大潮奔涌,税务“先行先试”的创新汇入了特区蓬勃发展的大图景。北师大珠海分校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宁少林表示,特区税务部门在政策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既有创新思路,又有务实举措,为特区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未来特区承载着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使命,期待税务部门在推进特区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彰显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创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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