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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领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9 19:06: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广东省内各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请需要领用发票的广大纳税人,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www.etax-gd.gov.cn/

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以企业身份进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可以在线申领发票。如下图:



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领发票的详细操作指引可点击以下链接,手把手教您!

《在网上如何申领增值税发票呢?手把手教您!》

另外,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税务”公众号:


点击“微办税”--> “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 --> “企业进入”--> “发票领用”,也可以在线申领发票。如下图:


再次温馨提示:为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请您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事宜。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工作日期间,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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