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2 18:1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所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2019年,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广东税务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展现了税务担当作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和职权调整落实情况。2019年,省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总局规定,印发《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及时取消1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层级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现行6项行政事项中,4项由区县税务机关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理,1项修改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招标确定,仅1项由省级税务机关办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要求,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委托给地级以上财政、税务部门办理;将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委托给地级以上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办理。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落实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做好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管理。按税务总局要求全面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部署,建立一套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和调查、信用评价、公告与推送等流程完备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的监管。

3.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情况。坚持全省税务系统“一盘棋”思路,建立省局统筹指导、市县局协同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采取集中办公、云办公等方式集中全省税务系统业务骨干,高质量完成编制事项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2019年,结合新税务机构职能调整特别是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情况,全面组织开展事项梳理,形成108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外,共6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34项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相应调整办税指南内容,形成省、市、县三级税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体系。对地市对口部门所提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目前34项公共服务事项中除发票缴销等少数事项需到现场办理外,其他事项均提供网上办理渠道;除欠税公告、欠费公告、转开税收完税证明等个别事项为限时办结外,其他事项均为即时办结。2019年,广东税务系统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率为100%,门前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为1.9分钟/笔。

(二)事项实施情况

4.网上可办理情况。2019年,省税务局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58项,网上可办理58项,网上可办理率100%。

5.事项按时办结情况。2019年,省税务局办理全省49户纳税人提出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均已及时办结,实现办结率、网上办结率、限时办结率全100%。其中,准予核准41户,不予核准8户,不予核准均是由于纳税人的申请不符合税收征管法规定情形。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19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39户次,均已及时办结,实现办结率、网上办结率、限时办结率全100%。其中,共有6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不予批准,不予批准原因均为纳税人所申请的最高开票限额与当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6.跑动次数情况。2019年,省税务局已将全部6项行政许可事项列入省税务局“最多跑一次”清单,并于8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列入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的“一次不用跑”清单。目前,已实现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一次不用跑”清单,并将清单推广到全省税务部门,大幅减少纳税人跑动次数。

7.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已实现全部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并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理率达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构建高效监管体系。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税务信用信息类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跨部门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实现社会信用联合监管和奖惩。坚持对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业务监督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促进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先后出台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监督,强化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方面的制度保障。

9.开展监管情况。加强跟进督导,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纳入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度税务执法督察;按季度统计监控全省税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情况。规范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按规定制发“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主体、工作要求等事项,并通过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完成了对2019年省级重点稽查对象49户企业的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方式,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提醒信息精准推送,构建和谐税收共治格局。运用信息化管控,深化社会信用评级结果运用,科学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运用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有序推进部门联合抽查。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1.开展减证便民情况。坚决贯彻“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及时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同步更新了相关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指南,切实推进减证便民。

12.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按照省政务信息资源编目工作要求,完成96类信息编目工作,并实现100%挂接和定期更新。2019年,省税务局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跨部门需求审核任务67条,均已按时审核完成,累计共享税务数据约4.22亿条。积极通过税收数据共享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治理和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工作,如协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提供发放相关补贴税收数据审核依据;协同省商务厅开展家电下乡发票核验专项工作,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配合省地方金融局开展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运用其税务数据作为信用资产申请信用贷款,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省税务局实施的1项行政许可已实现电子证照。

13.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深化落实《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管理办法》,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持续做好跟踪管理和结果反馈。加强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宣传辅导,指导纳税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动。制订《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推行预约办税、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领导值班、通办服务等便利化服务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效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专项举措,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自疫情发生以来,办税服务厅实行办税“全预约”,通过“预导预审”机制,积极引导纳税人采用电子税务局等办理途径“非接触式”办理涉税(费)业务,尽可能减少纳税人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

14.优化办理流程情况。印发《关于落实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压减行政许可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文书程序等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无需另行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5.精简规范办事材料情况。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取消《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栏次;取消《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进一步精简“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申请材料,包括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取消报送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6.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持续压减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4项行政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限压减到10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了一半;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限压减到1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了四分之一。

(五)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7.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积极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接,通过系统升级改造和修改评价字段及接口标准等技术手段,在广州市税务局11个办税服务厅和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等试点单位实现税务系统“好差评”数据推送对接,在办税窗口采取税务系统原有评价器即可进行“好差评”评价。2019年共推送评价数据9万余条,好评率达100%,评价数据量在省政务服务系统中位于前列。

18.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积极配合省政务网热线服务知识库更新工作,及时上传涉税相关知识点。2019年,共办理省政务服务网转派工单59宗,其中咨询工单36宗,投诉工单0宗,求助工单16宗,意见建议工单6宗,涉税举报工单1宗,按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

2019年,省税务局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从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出发,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目前,各部门之间主要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面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接口服务的方式提供特定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一些批量原始数据受限于多方面原因,尚未能充分共享。比如,针对特定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能及时获取相关部门关于这些特定群体的基础信息,将有助于避免政策落实“找不到人、找不准人”,有效提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的精准度。

对此,省税务局将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以广东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 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推进税收共治。同时,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优化税务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好服务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当好“两个重要窗口”。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