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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15:36: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的规定,现将广东省“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奖时间:2022年7月8日。

二、开奖范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规定的,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5日期间,已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均可参与本次定期开奖。

三、开奖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规定的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定期开奖结果将现场公布,并通过“粤省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中奖发票信息。

四、本次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税前)),二等奖4个(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税前)),三等奖60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税前))。

五、奖金兑付: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省内指定的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六、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受票方为非个人的发票;

2.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3.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参与活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八、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九、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十、其他

广东省“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为准。

本次“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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