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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递延纳税为外资盘活资金

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本报讯 近日,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按规定顺利递延缴纳税款320万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受益于税收优惠和税务部门的政策辅导,企业盘活了资金,增强了发展活力。

2017年底,为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详细列举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应满足的条件,并在2018年初对相关程序和实体问题加以规范。对此,广东省台山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举办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向40余户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政策解读。

7月,注册在台山市的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境外股东计划将分配利润直接投资于在江门市新会区的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主动上门,讲解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了解认定条件和办理流程。在税务部门的协助下,企业当月顺利完成申报,享受了递延缴纳税款政策。(刘子怡 记者蒋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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