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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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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15:25:12来源:省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告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和诉讼、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广东地税网站(http://www.gdl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5299455)。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依法治税、提升地税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执法权力清单公开。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地税发〔201522号),对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对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联合省国税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省地税局机关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三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11号)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共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62条。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以公开促落实

坚持税收政策文件同步解读、同步宣传、同步调整征管系统“三同步”工作模式,综合运用网站宣传、在线访谈、12366、纳税人学校等多种形式,解读税收政策,解答税收咨询,推动政策落实。通过定期与新闻媒体合办税收专栏节目,如南方日报“走近税收”栏目、香港商报“港企税务直通车”栏目、大公报“南粤税风”栏目、珠江广播电台“税收进行时”栏目等,刊发税收政策解读、税收动态,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的办税事项。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出台《征管业务指引》、《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办税指南》,推进全省地税征管业务和纳税服务的标准化。依托税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短信群发平台,向纳税人主动推动最新的涉税信息和税收政策。组织编印各类税法宣传资料派发至全省各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免费取阅。全年全省地税系统共开展宣传和培训辅导4188场,逾43.55万人次参与。

(三)强化信用数据公开,以公开促诚信

落实A级纳税人名录公开。与省国税局合作开展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联合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1518号),对全省范围符合条件的925003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价,共评出A级纳税人50851户,B级纳税人699952户,C级纳税人37272户,D级纳税人25109户。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门户网站与全省各市税务机关网站群同时公布本次评出的A级纳税人名单,并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与《中国税务报》上开设专刊宣传本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认真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制度和曝光制度,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和公开曝光工作力度,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完善案件公告标准,统一案件公告内容和格式,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典型案件,通过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告4宗偷税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在省级电台和我局门户网站“曝光台”栏公开曝光6宗制售假发票违法案件和5宗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反响。

(四)增强公众互动参与,以公开促服务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纳税咨询”、“服务投诉”、“局长信箱”等栏目,与群众直接对话,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处理群众实际问题;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线访谈活动,网站互动交流热烈。二是加强12366服务咨询热线建设,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知识库系统,加强热线质量抽查和评测,全年全省地税系统总话务量399.8万次,平均接通率89.6%三是在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基础上,加大力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15年,我局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8次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事项和程序。在公开责任上,实行谁主办谁公开,并负责跟踪落实,以及各单位主要领导须亲自处理群众有关党务政务公开投诉的制度,对不按期公布或公布信息不全面、不真实的严格问责。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以公开促管理

主动适应“互联网+”,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服务公开、管理升级。加强门户网站和手机网站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地税门户网站群开展日常监测诊断工作,重点诊断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规范性、办税服务的便捷性与可用性及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处理。门户网站成功改版升级,全年点击量7743万人次,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政府优秀网站”。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目前电子办税厅全部611项依申请业务中,可在网上办理的达94.4%,电子办税渠道业务量占全省业务总量的78%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48项业务可同时通过手机APP和微信办理,纳税人可便捷实现身份绑定、申报、缴税、查询、证明开具查验、预约等业务,及时获取税务部门最新资讯,微信办税自20158月份上线以来已吸引141万用户、总业务服务量超过239万次,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4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6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9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均及时办理答复。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宗,省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宗,尚未审结。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 15 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不公开1件),会办建议14件(主动公开5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公开8件);全年共办理政协提案 50 件,其中主办提案2件(不公开2件),会办提案 44 件(主动公开36件,依申请公开3件,不公开5件),另有4件为参考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有创新空间,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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