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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17:51:32来源:广东省国税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印发)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pub/001032/)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邮编:510623,电话:020-38352862,传真:020-38351704)。

一、概述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等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着力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管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发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统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着力凝聚合力,丰富公开渠道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不断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打造门户网站主阵地。强化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阵地”地位,围绕纳税人需求设置首页,设立税收热点专题栏目,增强信息发布、纳税服务、热点解读、回应关切等功能,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开拓政务公开新领地。通过广东国税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平台,及时推送涉税业务资讯;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校、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事项、税收改革事项、权利义务事项等宣传。三是拓宽同步发声新渠道。畅通国税地税合作渠道,省、市、县三级同频共振,确保对外宣传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加强国税地税政务公开业务合作,推进系统各级国税地税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的互发互动以及栏目共建;利用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各类会议等途径,向地方党政和其他职能部门宣传、推介国税工作情况。四是扩大税收宣传影响面。紧扣时事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围绕优化营商办税环境、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营改增等主题,在中央和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正面报道712篇;在全国税收公益广告大赛中获得电视类二等奖、动漫类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单位荣誉;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着力融入大局,提升公开质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做好税收政策发布解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公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税收政策措施,认真执行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送、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及时发布或转发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增强税收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服务税收重大改革事项。开设“1+4+6”系列减税政策、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重大改革事项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重大税收改革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三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省国税系统内制定的涉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7年,省国税局机关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9份,各地级市以上市国税局130份,各县(区)国税局共155份。四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在全国率先以国税地税联合公告形式公布“三项制度”文本,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统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税收违法案件等7大类33项公示项目,推进税收执法公开透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条,税收政策信息53条,发布政策解读16条,人事任免、公开选拔和公务员报考信息53条,政府采购信息9条,财务预算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439条;组织在线访谈节目4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官网主页访问量超过 24,158,070人次,总访问量达61,164,133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1件,其中书面申请13件,网上申请28件;答复41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告知资料补充6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布信息3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18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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