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条例》落实,全环节夯实公开基础
1.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研究制发并对表落实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组建全系统政务公开人才库,把《条例》学习纳入税务干部培训内容,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
2.有序推进《条例》实施。以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建设和系统平台优化,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梳理制定业务事项文本,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变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填报等工作流程,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3.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对标《条例》,完善并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要求。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积极稳妥办理,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的信息需求。2020年省税务局对4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服务“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
1.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全年共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437条,推出办税指南221项、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244项、疫情政策你问我答系列524篇,共举办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7场、录播4场,共计13万余人在线观看,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2.多措并举加强政策解读。结合抗疫背景,大力宣传解读好国家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广东税务十条、稳就业“税务九条”、稳外贸“税务8条”、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等惠企助企措施、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解读稿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社保降费、外贸出口、小微企业、减税降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主题发布会。充分运用图解、电子书、视频、音频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微信、内网、外网同步开设“疫情防控”专题专栏,推出疫情政策问答库。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税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多方面收集社会公众关切,分析评估政策措施落实效应。组织开展“广东省纳税人(缴费人)最期待推出的十条税费服务举措”评选活动,评选出加力攻坚的10个税收服务项目,有效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复工复产纳税服务需求。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及时解读回应,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2020年共承办全国人大建议3份、省人大建议33份,其中4份主(独)办件,28份会办件,无需办理供工作参阅件1份;共承办全国政协提案8份、省政协提案64份,其中主(承)办件7份,会办件57份。对于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均按规定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推进用权公开,深化权力监督,全过程覆盖权力运行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压实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梳理权责清单,面向公众全面公开税收权力配置信息。全系统需要编制清单的1052个税务机构主体全部公开权力清单,保留权责199项,进一步明确税收行政权力边界,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提供有力支撑。
2.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对即将出台的税收决策依法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注意充分倾听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意见。2020年组织实施1项重大行政决策,即《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共8份规范性文件(其中3份已征求意见尚未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研究吸纳的意见建议89条,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回应解决基层疑问。加强向省政府请示汇报,推动完成136个县级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动态更新目录内容。
(四)强化平台建设,创新措施方法,全流程优化税费服务
1.强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数据同源、信息同步,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围绕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税收服务“六稳”“六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个体工商户税收等7个专题,集中发布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2.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快推进以“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系统上下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2020年新上线南方+APP“广东税务发布厅”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用户突破1300万,全年推送信息1554条,阅读量5250万。
3.加快办税服务便利化。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广东税务“一张网”建设,推进网站、新媒体、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促进公开平台中政务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回应关切等功能的有机融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17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60 178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13424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20 22,938,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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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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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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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3 |
0 |
0 |
1 |
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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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2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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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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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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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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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2 |
0 |
0 |
0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0 |
0 |
1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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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2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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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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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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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3 |
5 |
0 |
0 |
1 |
0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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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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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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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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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有不足、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差距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动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质效提升。三是加强与税务总局、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真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省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邮编:510623,电话:020-3835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