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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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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3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一)高质量推动主动公开。聚焦减税降费、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政策落地落实。紧扣减税降费成效,推出“税收服务广东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全方位展示广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背后的税收故事。聚焦“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横琴方案》《南沙方案》等重大战略推出“税路通·粤通四海”“惠企税力量 筑梦大湾区”系列宣传。充分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H5、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解读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打造“花城街税事”“新政话你知”系列情景剧,“自助办税轻松get”等一批高质量宣传作品,及时宣传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优化内部会商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诉求和新需要。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份,其中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5份。

(三)规范行政法规信息发布。在省局网站集中统一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税费政策文件,规范行政法规信息发布,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7份,征求相关意见建议19条,确保法规同源、规范、准确。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四)高标准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主阵地,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上新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专栏。强化平台集成管理,实现“两微一端”同源发布、集群发展、矩阵管理,2023年,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936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120篇,阅读量超2618.8万。

(五)实施常态化监督评估整改。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税务干部参与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强化监督问责,不定期抽查各级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督促限期整改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5

18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3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0

1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3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平台仍需强化协同等问题。接下来,将持续改进:一是着重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生动解读,通过图文、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便民办税等板块建设完善,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省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邮编:510623,电话:020-37990005)。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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