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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税务推行“首违不罚”措施让税收执法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8-27 15:58:29来源:云浮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税务部门的执法真是有人情味,本以为要面临逾期申报的处罚,没想到给了我们企业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下次我一定牢牢记住申报期,不会再错过了!” 近日,云浮某公司的张会计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申报及逾期申报的行政处罚时,却被告知“首违不罚”,有效保障了企业的纳税信用和融资贷款的资格。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清单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对首次发生有关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为了落实好“首违不罚”措施,云浮税务积极探索落地政策,教育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规定,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真正体现税收执法力度的“刚柔并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云城区某日用品店的李先生由于不熟悉相关政策,未按期申报2021第一季度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等,被系统列为非正常户。因生产经营急需领取发票,当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才发现因逾期未申报而无法领票。本将面临逾期申报的行政处罚,但税务部门考虑到该企业符合“首违不罚”条件,最终予以“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帮助李先生及时完成了补申报和解除“非正常”,让李先生顺利申领到发票。“税务机关的‘首违不罚’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不仅免了罚款,还为我们送上小提醒,让我感觉到了税收执法的温度。”李先生说。

据统计,自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出台以来,云浮市共有820户纳税人从中受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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