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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2021年度省级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粤财云公告〔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9-01 09:43:06来源: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云浮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云浮市2021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1.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基金会

2.广东省罗定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从2021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和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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