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税务局和云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云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职尽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云浮税收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紧扣“三个加强”,不断规范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研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信息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及相关表单证书。制定《2020年云浮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5大方面23项重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指导督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强对各县(市、区)税务局工作指导,认真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
(二)依托“三个平台”,持续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借助新媒体平台。开通南方+客户端云浮本地“云浮税务”专栏,全年在南方+等新媒体平台推出稿件200多篇。策划制作包括图解、动漫、海报、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产品,以动漫、图解等形式将公开工作宣传可视化。二是优化税务网站建设。增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子栏目,简化信息查询获取途径,及时有效更新网站政务信息,增强网站信息发布能力,不断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亲和力。全年在云浮市税务局网站网页频道共发布信息419条。三是扩大“两微”影响力。充分利用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以情景对话、动漫视频等多元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时推送最新、最热税收政策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全年在“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34篇,粉丝数量50379人,较上年度增长约16000人。
(三)突出“三个聚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在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外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税费收入情况;开展纳税人信用评价,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在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公开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检查方式、检查对象等。2020年,云浮市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二是聚焦政策解读。围绕服务“六保”“六稳”大局,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编制《支持防疫抗疫税费政策措施指引》。制作宣传小视频和宣传动漫,印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宣传单张10000份,针对不同行业、类型开展个性化辅导,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培训、宣传工作。三是聚焦税收宣传。建立联合采访机制,组织宣传人员与新闻单位记者共同进行采访报道。2020年,在南方日报、中国税务报、广东电视台等省级以上纸质及电视媒体报道新闻33篇,在云浮日报等市级媒体刊登稿件120多篇。
(四)做到“三个注重”,巩固拓展公开成效
一是注重日常工作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抽查,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及时的进行督促询问,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注重加强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和关键点,精准设置考评导向,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到岗,并实时跟踪指标执行进度、执行成效。三是注重畅通监督渠道。把局长信箱、纳税咨询、服务投诉等作为接收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工作。2020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审查立案2件,转建议办理4件),均及时接收办理并按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20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28 |
45 |
行政强制 |
8 |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581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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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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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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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云浮市税务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解读方式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
改进情况:云浮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和云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在内容上及时根据税收政策更新、相关重要节点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形式上以税务系统“两微一端”为主阵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形象解读,宣传普及纳税人、缴费人需要了解的涉税法规知识。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素养。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研讨,总结经验做法,掌握特点规律,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云浮市税务局认真贯彻《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有时间要求的重点任务已经按时完成,其他按要求持续推进中。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29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936443,传真:0766-893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