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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1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改革、落实税费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统筹协调,公开举措更加有力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组织领导、稿件发布审核等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印发了《2021年云浮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梳理了6大类20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二是门户网站设置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题专栏”栏目,推出税法直通车、减税降费在行动、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11个重点领域信息专题,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三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建立目录常态化更新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加强平台建设,公开渠道更加畅通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重点打造好“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云浮税务”微博、云浮市税务局网站专栏等平台,做好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作为公开的重点。2021年,“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68篇,微博公开信息248篇,外网公开信息676篇,12366热线受理咨询5071人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宗,均是自然人通过网络申请,已按期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宗,暂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外,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公开,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3件;共承办政协提案6件,均为会办件;上述建议提案均已按规定回复,无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公开成效更加巩固

在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抽查,把好内容关、文字关,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优化完善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到岗,并实时跟踪指标执行进度、执行成效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拓展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2021年,央视2套“第一时间”栏目和央视13套“24小时”栏目各宣传报道1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760多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云浮市税务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媒体信息内容发布审核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需加大创新力度。

改进情况:云浮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明责、督责、问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发布,指定专人专岗专责,严格把关,加强新媒体发布内容监管,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安全。二是在公开形式上以税务“两微一端”为主阵地,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小视频、H5、动漫制作等方式对税收政策进行形象解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云浮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云浮市税务局认真贯彻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有时间要求的重点任务已经按时完成,其他按要求持续推进中。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29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936443,传真:0766-893696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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