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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17:09: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云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工作部署,积极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云浮税收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领导率先垂范,把思想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市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重要法治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党委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召开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法治建设”进行专题学习,2名党委委员作重点发言。把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中设置专门的学法培训课程,对《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培训,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二)巧借青年宣讲团,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借助青年宣讲团、党史故事“100讲”两大品牌活动,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为基底,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涉税需求为导向,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宣讲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税收工作重点亮点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打造专题化、精品化、科学化的税收法律法规宣讲节目,以提高宣讲质量为着力点,带动税收宣传成效的整体提升,同时通过“面对面解答、个性化辅导、跟踪式服务”等多种方式,深入机关、企业、校园等地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系列政策宣讲。

(三)以税务文化展厅为载体,建立法治思想宣传阵地。在二楼的文化展厅专门设置物态文化墙,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对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内涵的解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税务干部坚持透明执法、规范执法、合法执法、公正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在税务执法时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进说理式执法,获得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称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横向抓基础,纵向抓创新”理念,对标对表推进“三化”建设。一是抓统筹,于9月30日作为第四批单位完成业务保障平台的顺利上线工作,上传展示职责事项总表1份、职责事项1611项、本地化业务文本41项、岗位说明书416份、“三化”建设成果14项。二是强基础,在对照省税务局制度汇编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对标省税务局业务文本自查自纠不规范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及基层单位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编制本地化制度及文本,2021年,已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17份。三是求创新,将“三化”建设和落实《意见》紧密结合,探索基层分局征管改革,梳理制定《方案指引类》《业务流程类》《表证单书类》三大类33项税收内部管理规定,较好解决了纳税服务资源不够集约、风险管理应对力量薄弱、基础税源管理力量分散等问题。

(二)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我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决防止违反收入原则、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违规行为。2021年全市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65.4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国内税收收入100.3亿元,同比下降1.9%;费金收入65.0亿元,同比增长22.8%。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联合市直十三部门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扩大使用“财税衔接”功能范围,推行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改革,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推广一般涉税事项“网上办”、智能设备“自助办”、社保费用“掌上缴”、特殊情况“邮寄办”等多样化“非接触式”线上办税服务模式,全面上线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平台。推进纳税服务集约化运营工作模式,实现从文书受理、审核到领取审批结果“一站式服务”。联合建行、工行、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共同推进银税互联自助办税项目,打造“银行里的办税点”。成立市级税费精准宣传和咨询服务运营中心,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业务部门咨询微信群、网格化办税服务等渠道,实行数据大集中,优化精准推送工作机制。贯彻税务总局部署,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1887件,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党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按要求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广泛征求公众与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严格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共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2份,都已报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备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在党委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规范召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执行重大事项时均由集体研究后做出最终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研究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及一些重大执法案件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加强法治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规范税收执法。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根据省税务局统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和《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二是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税务系统统一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赋予的执法权限进行税务处罚和行政管理,杜绝出现擅用职权、以权谋私,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三是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有效引导纳税人主动及时纠正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彰显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1年,全市已有1394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免除处罚。

(二)严厉打击虚开骗税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从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精准有效工作原则,重拳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税务部门共查处涉嫌虚开骗税(含接受虚开和不立案挽损)企业425户,涉及虚开发票1.79万份,价税合计20.98亿元,查补税款合计4551.05万元。打掉虚开骗税团伙6个,累计捣毁虚开窝点15个,抓捕犯罪嫌疑人31名,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猖獗势头。

六、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机制,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规范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严格做好应急值班、信访、保密、维稳等各项工作,2021年无突发事件发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舆情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舆情管理的领导、预防、监控、研判、处置、引导、总结等各环节工作有机贯穿起来,不断完善本单位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机制。2021年走访当地宣传部、网信办、公安等部门累计12次,争取多方对舆情管理的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一是对税务部门从市县级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到办税大厅各岗位涉及的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较大、较难被监管到的审批、审核权限进行重点监督。二是加强内控监督平台应用,推广运用RED升级版,累计安装防控终端1290台并触发风险9382次,针对未通过RED系统授权开具或作废《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问题,下发风险防控台账数据8900余条,核查整改疑点数据5100余条,有效破解风险隐患在事后环节积聚爆发的难题,监督管控成效显著。三是扎实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发现问题整改,2021年开展全面执法督察工作1项,开展内部审计3项。

(三)强化纪检监督。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制定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操作指引和兼职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选聘兼职纪检监督员116名,覆盖市税务局机关和各县(市、区)税务局全部党支部,为提高“两权”监督专业化程度提供组织保障。召开全市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传习课堂”为平台,筛选“身边人身边案”,对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辅导。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先后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专题警示教育共计14次(覆盖3833人次),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出具廉政评价意见190人次。各级党委纪检组向同级纪委监委汇报沟通29次,与下一级单位所在地纪委书记沟通工作6次。

(四)严格“一案双查”工作。贯彻落实“一案双查”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一案双查”工作,抽调15名业务骨干组成“一案双查”专案督察工作团队,接收并完成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执法规范性检查和专案督察54宗,核查发现执法规范性问题119条并完成整改,提出加强征管建议112条,开展“一案双查”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40人(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建立和解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畅通行政相对人投诉渠道,通过网站局长信箱与12366热线等方式接受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跟进,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等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与纳税人的沟通,通过“说理式”执法等方式,详细解释复议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修改后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税务执法,有力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1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重点打造好“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云浮税务”微博、云浮市税务局网站专栏等平台,做好做实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方面,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2021年,“云浮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68篇,微博公开信息248篇,外网公开信息676篇,12366热线受理咨询5071人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宗,均是自然人通过网络申请,已按期答复。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在央视、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云浮日报、南方+等媒体发布新闻报道760多篇次,报道数量翻一番。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公开,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3件;共承办政协提案6件,均为会办件;上述建议提案均已按规定回复,无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情况。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面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全网办,加大力度推广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和自助终端办税等服务渠道,切实提高“非接触式”办税比例和纳税人获得感。2021“非接触式”办理率达88%。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一是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全面采集了本单位持有税务检查证的税务干部信息,请求本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助开通用户账号,确保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达到95%,积极推进智慧执法。二是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监管行为进行采集,主要包括行政检查行为信息采集、行政处罚行为信息采集、行政强制行为信息采集、其他行为信息采集,完善执法基础数据。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统筹推进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2021年,市税务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法治税务建设中也存在着涉税数据的法律保障支撑不够。二是部分县(市、区)税务局法律人才欠缺、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三是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下阶段,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立足云浮税务工作实际,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使命,围绕组织税费收入这个中心,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关键,夯实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根本,紧扣加强依法治税这个前提,在倾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治税务铁军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助力云浮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法制科吴锐深,0766-893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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