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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林在浙江调研工作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税收改革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0 09:35: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7月25日—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围绕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更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带队到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海宁市等地,深入企业、基层调研座谈,并看望慰问基层税务干部。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涉税改革任务落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高水平打造效能税务,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更好服务宏观经济治理。

胡静林首先来到浙江省税务局,详细了解全省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等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和对落实三中全会涉税改革部署的意见建议。胡静林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全会的部署要求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特别是要在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中,进一步统筹好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深化,统筹好提升税费治理效能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一体抓实,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调研期间,胡静林一行分别前往绍兴市和海宁市,与当地政府领导及部分县乡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有关创新举措实施情况,并就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听取意见建议。胡静林强调,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三中全会精神引领税务领域改革,以改革实效,助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促进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更好服务宏观经济治理,并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持续加强精准监管和精细服务,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康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努力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作出积极贡献。

调研期间,胡静林先后到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豪达电器有限公司实地调研,走进企业制造车间,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效益提升、税费政策享受等情况。胡静林还到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E体化税情感知中心看望慰问基层税务干部,与青年干部交谈,了解通过发挥大数据作用提升税费服务和治理效能的情况,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关心关爱基层的力度,进一步为基层着想,为基层减负,更好凝聚基层首创精神,推进税务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税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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