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阳春市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等8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2020年第四季度) ⠂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阳春市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等8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2020年第四季度) ⠂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