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阳江市江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阳江市江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税收违法案件公开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阳江市江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7020599788392)
案由:纳税人偷税拟被行政处罚
调查人员:敖昌荣、黄海萍
听证时间:2022年9月2日15:00时
听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石湾北办公区(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63号)八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