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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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15:39: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2023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任务分工表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5年)》《阳江市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阳江市税务局”)持续推动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提高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加速追赶、加快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作出积极努力。现结合全市税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贯彻落实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1+5”改革方案任务分工》为契机,持续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顺畅、更舒心,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力争到2025年底,取得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强的创新成果,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阳江市税务局决定成立阳江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落实。

组  长:阳江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阳江市税务局分管纳税服务工作局领导

成  员:阳江市税务局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督察内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考评科、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阳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采取“大专班+小专班”形式运作。“大专班”包括阳江市税务局局内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税务局经办人。“小专班”包括阳江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的专班团队,负责落实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等改革任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提升税收法规的清晰度和透明度,推动政策落实;着力提升涉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可用性、稳定性,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提升税收制度在实践中的效率,持续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的统筹谋划、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年—2025年)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分工表中列在牵头部门首位的为具体落实措施的主要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参加部门。牵头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对照任务分工牵头逐项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时间节点,细分每项任务内部分工,将每项任务责任到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税务局对口处室和同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强化对各县(市、区)税务局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

(二)深入企业问需求,助力企业“加速跑”

组织开展“问需求 优服务 解难题”活动,通过走访企业的形式,向企业宣传我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最新优惠政策,同时发放《调查问卷》给企业填写,广泛听取纳税人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主动征询纳税人需求,回应纳税人关切问题,为下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优化纳税服务打下坚定的基础。一方面做好“加”法,从加快企业办税效率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从减少申报纳税时间、减少税务稽查时间、减少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等提高办税便利度方面开展宣传问需;另一方面算好“减”法,从减轻企业负担上下功夫。加大力度辅导企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社保费负担等方面的政策红利,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三)加强部门合作,坚持协同共治

一是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宣传合力。主动对接局内各业务部门,提升宣传产品设计质效。进一步加强统筹安排,强化线上线下推广,保障纳税宣传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宣传平台,结合自有服务场所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

二是积极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推进“一网通办”。积极推进税务服务融入政务服务,配合做好阳江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涉税费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与人社、医保、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顺一网通办业务流程,探索确立阳江税务纳入“一网通办”的业务清单。

三是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服务,全面推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积极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沟通交流,主动对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召开营商环境评估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纳税”指标相关准备工作,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变化,找准短板、找出差距,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四是积极融入地方“大盘子”,全方位提升涉税感知度。围绕环保宣传、数据共享、联合调解机制等跨部门涉税问题持续发力,构建涉税任务共同责任、共同治理、共同宣传的新格局,不断增进各类群体对“纳税”指标及其他涉税领域改革工作的感知度,全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3年,世界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开展新的一轮营商环境评价,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认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这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集成整体推进,持续优化举措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备,统筹推进本级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学习国际国内最新营商环境评价方法论和实践案例,吸收国内、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对策建议,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工作措施,提优补差,确保阳江税收营商环境始终走在非珠三角地区前列。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进示范带动

加强与督察内审、考核考评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抓好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见效,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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