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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税务创新实现多部门初访首问责任服务,群众一件事一次办
发布时间:2024-07-23 11:15: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推行背景

税务部门在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时,往往牵涉多个部门,时常出现职责不清、甚至推诿扯皮的情况,导致纳税人缴费人在多部门间“多头跑”、“跑多次”。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提供“一扇门”受理服务、“一揽子”调解处理、“一站式”法律援助,把税费征缴争议解决在家门口,大大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

2.主要做法

(1)建立跨部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在市局层面,印发《建立税费征缴争议调解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9部门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健全“一口进出”运行机制,落实初访首问责任,推进调解工作“进、办、出”全链条服务。

(2)升级打造全覆盖初访首问服务

   选取阳东区税务局为试点,升级打造18部门《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推动调解工作室和初访责任制在服务点成员单位的全覆盖,按照“一站结”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管理,案件由初访单位跟踪受理,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提出调解方案,并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3)建成税费争议调解基地。纵深打造集“一个联办窗口”、“投诉一窗受理”、“法律咨询一路畅通”、“调解补缴一路随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将投诉处理窗口前置,提升执法风险防范和涉费咨询解答能力。进一步完善争议调解团队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快速将涉费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

3.实际案例

2023年初,退伍军人陈先生向区税务局申请补缴2011年7月至今的企业养老保险。但经审核,发现陈先生原工作单位在2001年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由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无法履行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因此陈先生的补缴申请未能通过。

陈先生申请补缴社保费横跨年度久远,又涉及企业性质复杂问题。针对陈先生面临的困境和提出的诉求,区税务局主动作为,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通过阳东区争议调解工作室,立即向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和陈先生原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了解情况。积极组织协调,分别请区政府、信访部门牵头,联合人社、社保、信访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管理优势,吃透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规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做好责任分工,保证调解质量。

经过税务部门积极推动多方协同发力,于2023年6月就补缴的方式和金额达成一致:由社保部门开具1994年1月至2011年6月社保费补缴托收单,信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至此,横亘在陈先生心头多年的难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对此,陈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税务部门积极作为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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