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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税务创新开发社保费标准版辅助系统 实现“养老医保”跨部门问题数据自动排查功能(全省工作试点)
发布时间:2024-07-23 11:11: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创新率先实现“养老医保”问题数据自动排查,群众办事不走“旋转门”

 1.推行背景

一是税务数据接收不完整。税务向人社、医保传输参保待遇、退费申请等数据时,部分数据会被社保、医保部门系统自动拦截或者漏读取。导致在税务缴了费,但是人社、医保数据不到账,影响群众享受待遇。

二是税务读取数据受限制。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无法查询社保、医保部门数据的情况,无法处理参保人的跨部门信息处理诉求,导致群众办事多头跑。

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为了不断提高参保人满意度,阳江税务创新自主开发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查询模块,减少参保人办税环节,排除参保人信访、上访风险。

   2.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请缨,取得数据后台保障。阳江税务聚焦社保医保数据共享难题,敢于担当,主动向省税务局申请开发立项,省税务局印发《2023年第一批软件开发任务的通知》同意阳江开发任务。

   二是深入调研,开展可行性分析。组建由信息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和基层分局联动的调研小组,编写《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情况查询项目》,确立了第一批可实现数据共享的功能清单共7项。

三是完成开发,实现问题数据排查。组织一批技术骨干力量,完成“社保费标准版辅助功能系统”中缴费核定信息等7个共享功能模块的开发,并在全省推广使用。目前,该系统仍在持续开发,今年还将推出未参保人员批量导出、异地重复参保数据排查、参保缴费电子提醒等便利缴费人的新功能。

   3.初步成效

   全面推进税务、社保、医保三方数据共享、共建。打通了社保在税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征缴信息的数据壁垒。

一是创新建立“三方”对账模式,实现缴费无“痛点”。解决了已缴费,但在人社、医保部门查询不到缴费记录和群众办理参保登记但是无法计算社保缴费信息等问题。减少了跨部门跑的办事环节,由一件事多次办,变成一件事一次办。

二是创新实现“一键式”查找问题,实现退费无“难点”。可通过查询模块精准定位数据传输失败的环节,快速解决社保数据传输异常问题,共解决记账、退费等数据传输异常问题316次。

三是创新共建问题数据纠错机制,实现异常修复无“堵点”。实现数据自动比对、自动交互、自动重读,使得异常数据平均处理时长较以往缩短2个工作日,在缴费人发现问题之前,已主动修正费源数据812条。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23年第一批软件开发任务的通知》(粤税信息办便函〔2023〕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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