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州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引 > 办理指引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16:39: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须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在校学生;

(二)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人员;

(三)正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

(五)户籍迁入本市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

(六)按照规定不应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和补贴标准

从2021年6月1日起,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均设七个档次,年标准调整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详见附件1)。

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参保,由政府按个人缴费标准360元/年代缴养老保险费;如困难群体选择600元/年及以上标准缴费,超出政府代缴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元/年)

 

 

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无经济能力的可以不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具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参保人协商,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无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给予补助的参保人,可以参照集体经济补助标准缴纳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费用,同样享受政府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对应的补贴。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三、参保登记

(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集体经济组织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属街(镇)级残联部门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再由残联部门受理并核实资料提交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缴费流程

(一)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二)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三)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扣缴政府代缴以外的缴费部分。

五、缴费方式

(一)电子扣费。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和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目前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华润银行、江西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家银行进行扣缴。银行账户需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网点开户的单位或个人活期账户,并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请务必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以保证扣费成功。因账户信息有误、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导致扣费失败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修改银行账户。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下次扣费成功。

(二)因历史原因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1、网上缴费。参保个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网上办理渠道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参保个人可选本人缴费,为当前实名认证账户缴费;代他人缴费,输入他人姓名、证件号码和相应险种,进行代缴。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登后以“个人身份”进入办理:【我要办税】--【社保费】--【城乡居民业务】--【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粤税通。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办理:【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内搜索“广东税务”点击“微办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粤税通”办理:【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粤省事。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办理:【服务】--【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到银行查询缴费,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各对外营业网点柜台缴费。

3、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通过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银行端查询缴款等方式缴费,适用参保单位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参保单位需提供单位证照及单位社保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1)云缴费。到税务部门任一办税服务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

(2)POS机刷卡缴费。到税务部门任一办税服务厅使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刷卡缴费;也可通过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内的自助终端机自助刷卡缴费。

(3)银行端查询缴款。到税务部门任一办税服务厅前台开具《税(费)缴款通知书》,再持此通知书到开通此业务的银行对外营业网点柜台(需使用对应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通过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缴费。目前开通此业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东省南粤银行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公司广州分行、汕头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

六、注意事项

(一)各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税务部门将根据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扣款。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且银行账户信息不变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无需重新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二)如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扣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修改银行账户信息。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