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目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0.8%。
2、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可以选择仅参加工伤保险。
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个人参保的必参险种是养老保险。
5、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本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属于视同工伤。
6、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中,餐饮服务业缴费比例为0.2%。
7、市外劳务人员参保,申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要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8、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
9、我市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养老保险险种的缴费工资上限以省社平工资为标准。
10、我市目前失业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3%,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1、港澳台、外籍人士不属于社会保险强制参保的范畴.
12、延续缴费参保的形式与个人参保相同。
13、社会保险的参保年龄下限为满16周岁。但艺术体育单位的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招工人员可低于此年龄。
14、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原则上应从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月开始为职工参保。
15、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珠人社函【2010】38号)规定,从2010年2月起,社保年度内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允许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后其医疗待遇按新参保处理。
16、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我市可以参加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7、珠海市城镇户籍人员、个人参保人员、我市公务员不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人群。
18、外市户籍企业员工可以在珠海办理延续缴费的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广东省内户籍且到达退休年龄前最后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连续缴费达5年以上 。
19、市内户口的企业员工必须参加的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20、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21、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来劳务工不可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22、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无须缴纳。
23、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电话申报。
24、参保人员做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自付费用。
25、本市户籍未婚育的男职工也应参加生育保险。
26、个体工商户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27、对于异地转入人员,在珠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的,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8、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从缴费的次月开始。
29、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30、个人参保可自愿选择的险种是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