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7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